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八届区委第五轮巡察区委第四巡察组对清远市林业局清城分局开展了巡察。2025年4月30日,区委第四巡察组向清远市林业局清城分局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清远市林业局清城分局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坚持以严的态度、硬的举措、实的作风,全力推动巡察整改走深走实、标本兼治。
(二)压紧压实责任。局主要领导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认领问题、带头履职尽责,巡察反馈会后立即主持召开专题会议,成立局巡察反馈意见整改领导小组,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带动班子成员、相关股室(事业单位)负责人按照职责分工,主动认领任务,研究措施、督促落实、带头整改,形成齐抓共管、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
(三)注重实效转化。局领导班子会议通过并印发《清远市林业局清城分局关于区委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制定整改工作责任清单。召开2024年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局主要领导带头对巡察反馈问题进行深入剖析,班子成员之间认真扎实地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深刻认真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达到了“红红脸、出出汗”的效果。定期听取巡察整改进展情况汇报,对难度较大、推进缓慢的工作集中研究,确保不折不扣推动巡察整改问题真改实改。
二、巡察整改任务落实情况
(一)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情况方面
1.理论学习方面
一是坚持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等内容纳入局班子会、党支部会议的“第一议题”学习范围。二是局主要领导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带领党员干部开展各项理论学习,真正使政治理论学习抓在平常、落在实处,确保“第一议题”学习制度落地见效。三是修改完善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四是采取“领导领学+集体学习+交流研讨”的模式,党支部书记带头落实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自觉遵守理论学习制度,把理论学习知识与业务工作结合起来,在学懂弄通做实上当好示范。
2.森林资源统筹开发利用方面
一是进一步规范统计范围,全面将野生药材、中药材等林业产业纳入应统尽统范围。今年完成新造油茶、新种麻竹笋1000余亩,为飞来峡镇高塱笋厂第二期扩建选址工作和源潭镇迎咀村委会麻竹笋加工厂做好服务保障工作。指导东城街道江埗村以“村小组+村委会+企业”模式,组建企业种植猴耳环中药材,真正让林业增效益、群众得实惠。二是为清远长隆国际森林度假区项目建设提供要素保障,加强旅游线路互联互通,承接客流溢出效应,带动餐饮、文创等配套产业发展,助力森林旅游高质量发展。
3.涉案林地恢复监督落实方面
一是强化罚后监管,建立复绿台账,加大林地复绿监管力度,确保复绿措施落地。二是健全部门信息共享机制,定期互通案件查处等信息,不定期召开座谈研讨会研判突出问题,协同推进跨部门执法。三是深化宣传教育,通过“进村入户+新媒体推送”方式,开展普法宣传。
4.推进绿美工作方面
一是扎实推进乡村绿化工作,组建乡村绿化技术服务团队,加强苗木栽植技术指导;定期对苗木管护开展查看工作,及时解答并解决基层网格管护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今年以来开展技术培训23场次,培训人次达3300人,累计派出技术人员400人次、指导148次。二是指导各镇(街道)对2024年乡村绿化死亡苗木进行重新补植。
5.行业指导和监督方面
一是联合各镇(街道)完成全区木材加工企业排查和造册登记工作。二是切实做好木材加工企业监管,严格落实木材来源检查,每年抽查比例不低于企业总数的30%。三是加强森林防火宣传和检查,对与林地接壤的木材加工企业,每年开展不少于2次森林防火宣传和现场检查。四是对被省林学会记录不良行为的两家公司进行全区通报。五是组织镇(街道)林业组工作人员和林业调查设计公司开展业务培训,印发林木采伐、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申报材料清单和办理流程,解读相关政策,讲解办理流程、资料清单、注意事项及工作等相关要点。
6.古树名木管护和利用方面
一是全面排查辖区古树名木保护牌挂牌情况及周边环境,全区古树已挂牌并清理古树周边环境卫生。二是督促镇(街道)落实属地政府管理责任,要求属地制定管护措施。三是通过清城《双周发布》栏目解读古树名木保护条例和相关知识,提高广大群众对古树名木的保护意识。
7.森林防火能力建设方面
一是以开展林业系统及镇村森林消防技能大比武活动为契机,定期对各街镇(场)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开展防灭火技能培训,重点加强风力灭火机,水泵、水带组合等以水灭火培训。二是组织护林员终端机使用培训,及时更新护林员信息和通报、督促护林员上线落实携机巡护。三是强化森林防火基础设施隐患排查治理,督促属地落实整改措施及整改时限,及时消除森林防火隐患33处,清理森林防火阻隔带166公里。四是对往年建设的警示灯及语音功能正常运行的监控设备,采取“物尽其用”的原则,及时进行维保,延用其辅助功能。2025年新建路口监控一批,加强林区森林防火宣传及警示监管。
8.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方面
一是对开展的所有疫木除治项目再次核对业务资质证书,防止无资质施工。二是就地打包处理疫木,采取绩效承包模式对区内松材线虫病枯死木开展即死即清、动态清零。三是就地变性处理,即就地加装碎木机进行疫木破碎处理。四是加强对各类作业设计、调查成果的审核,完善审核、监管流程,确保资料审核责任到人,提高数据质量。
(二)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方面
1.依法履职方面
一是邀请法律专家和资深办案人员举办林业行政执法培训班,系统讲授相关法律法规,明确中止调查的法定情形。二是选取近年来林业执法领域的典型案例,从案件管辖、证据收集、法律适用到处罚裁量等环节进行全流程剖析,引导林业执法人员举一反三,增强解决问题能力,提升案件办理水平。三是强化案件监督落实,制定行政执法程序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规范行政执法核心流程,建立闭环监管,确保案件办理的专业性和公正性。
2.工程建设管理监督方面
一是明确合同与责任,通过合同条款细化,厘清施工方和监理方的责任。二是坚持过程管控,通过日常巡查和关键点验收,确保项目处于动态监控,对项目进展存在的问题能够及时掌握。三是进一步规范工程项目的变更手续。
3.林木采伐审核审批方面
一是印发《关于规范林木采伐许可申请材料的通知》,规范林木采伐许可申请材料,并将其作为宣传资料提供给群众、企业。二是在清城区人民政府网公布清城区商品林采伐限额使用情况和各镇(街道)采伐限额分配情况。三是规范申请表格填写和审核把关,协调镇(街道)及其他单位尽快办理。四是优化业务办理流程,将林木采伐审批中的材料审核、公示等环节前置至受理前。通过提前介入指导、同步核实,实现群众“最多跑一次”即完成办理,大幅压缩办理时限,提升政务服务效率与群众满意度。
4.防治药物存放管理方面
进一步规范存放防治药物仓库的储存管理,落实防治药物的出入库登记,过期药品已由有无害化处理资质的公司处理完毕。
5.工会经费收支管理方面
从严规范工会发放规定,严格执行物品及慰问品发放实行“实名登记”。严格对照工会经费收支有关要求,加强工会经费的管理和使用。
6.文风方面
一是修改完善单位的内部管理制度,并通过局班子会议同意后重新印发。二是加强理论知识学习,强化文字表达能力,切实提升单位干部的政策理论水平和文字程度。三是领导干部做到带头亲自抓,严格把好质量关,确保不出现表述错误的情况。
(三)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方面
1.组织生活方面
一是通过主题党日的形式组织党员干部专题学习组织生活会制度,要求党员干部开展组织生活会时,深入围绕自身工作职责开展查摆问题,切实面对自身存在的不足。同时,开展批评他人时,不能出现“老好人”的思想,要直面问题,达到“红红脸”的效果。二是组织相关人员培训,重新优化会议记录工作,明确会议记录的职责分工和有关要求,制定相应措施。
2.执行因私出国(境)管理制度方面
完善因私出国(境)管理,加强政策宣传与审批监管,严格审核流程。
(四)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方面
1.巡察整改方面
制定处罚后监督机制,并坚持常态化运行,加强案件、处罚结果及政策法规的信息共享与业务指导,多次实地宣传提升公众林地保护意识,将巡察成果转化为治理实效。
2.“未巡先改”方面
对照共性突出问题,主动开展自查自纠,提前发现并整改相关问题6个,充分发挥巡察整改的延伸效应。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坚持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切实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及工作纪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带头贯彻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锲而不舍纠治“四风”。坚决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以刀刃向内的勇气和自觉持续推进自我革命,层层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二)持之以恒抓好巡察整改。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针对已整改完成的事项,认真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整改不彻底、出现新问题和问题“反弹”;针对需要举一反三、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坚持挂账不销账,紧盯不放,打好持久战,坚持跟踪整改到底;针对巡察中暴露出来的薄弱环节,建立健全监管机制,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完善一套制度。
(三)全面巩固整改成果。坚持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理清思路、完善措施、健全制度,抓实抓好全面从严治党、选人用人等工作,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进一步探索巩固问题整改成果的常态长效机制,做到系统整改、全面整改、彻底整改,切实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我区林业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公开期限:2025年11月12日至12月11日。联系电话:0763-3939234;邮政地址:清远市清城区行政文化中心大楼6楼638室,邮政编码511500;电子邮箱:qcly3939236@163.com。
清远市林业局清城分局
2025年11月12日